服务热线:010-85958295 /

典当常识

首页/典当常识 > 常见问题 >

北京房产抵押:什么是“绝当”

       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,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续当,逾期典当人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当物,视为绝当。对绝当物品,典当行有权处理,原当据自动失效。